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影响力,7月11-15日,广西药用植物园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五周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一周年宣传活动。
药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相关的宣传政策。组织药园各党支部、各部门集中观看宣传视频。本次活动,在办公区宣传栏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宣传海报共7张,参与观看宣传视频50人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内容全面丰富,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和民众期盼,符合中医药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通过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不仅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好评。
集中观看宣传视频1
集中观看宣传视频2
集中观看宣传视频3
集中观看宣传视频4
集中观看宣传视频5
集中观看宣传视频6
宣传海报1
宣传海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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