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区外、区内评审专家,于2023年4-6月份分别对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骨伤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灵山县中医医院等6所医疗机构进行了等级评审(含复评)。上述6家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审结果为:符合评审标准。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将拟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6月20日-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向我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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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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