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通知要求如下:
一、整改内容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反馈,我局2022年度共接到建设性社会评价意见建议18条,其中本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职工意见建议11条,落实整改评价7条。经梳理,共归类为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健全市、县中医药主管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二是加强基层调研指导;三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整改要求
局机关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围绕社会评价意见与建议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三、程序步骤
工作方案印发后,整改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每季度对整改进展进行逐项跟踪、自评,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于2023年11月30日前形成整改工作总结报局社会评价小组,并将整改成果通过我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