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医药函〔2021〕第132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真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国)发展传统医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对接,谋划项目尽快推动落实
(一)落实好国家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改革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为试验区建设添砖加瓦。
(二)推动中国中医科学院民族医药研究院落户广西。一是主动向国家中医药局汇报。2021年3月29日,向国家中医药局上报《关于恳请支持中国中医科学院民族医药研究院落户广西的请示》。2021年5月25-28日,国家中医药局余艳红书记到广西督导疫苗接种、中医药工作,自治区中医药局局长向余艳红书记报告有关中国中医科学院民族医药研究院落户广西事项。2021年7月16日,自治区中医药局局长向国家中医药局汇报继续提出请求支持,国家中医药局表示支持,中国中医科学院正在研究“十四五”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建议广西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加强对接,进一步沟通明确相关事项。二是自治区层面呼吁国家支持。2021年4月21-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率队到广西进行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时,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在汇报工作时,均提出恳请国家在统筹布局国家级民族医药研究院所设置时,将“中国中医科学院民族医药研究院”落户广西,打造应用研究型、技术成果转化型、服务地方中医药事业国家级平台,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振兴发展。三是加强对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1年4月21日,国家中医药局余艳红书记、于文明局长到中国中医科学院调研,自治区中医药局积极配合提供广西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合作的相关材料。2021年7月28日,自治区中医药局黎甲文局长带队参加“2021上海合作组织传统医学论坛(江西南昌)”时,主动向参会的黄璐琦院士汇报此项工作。
(三)积极主动对接国家中医药局,明确国家中医药局所属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指导与合作的单位和事项,推进防城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021年7月中旬,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赴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对接,国家中医药局已经明确由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伤科)、广安门医院(肿瘤科)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妇产科)与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开展技术、管理指导与合作等,强化三个重点专科建设,提高试验区医疗技术水平。2021年7月30日,自治区中医药局黎甲文局长会同防城港市政府有关方面负责人赴广东省中医院,洽谈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事宜,初步达成相关意向。
(四)支持防城港市举办中国一东盟传统医药论坛。已计划安排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举办2022年第七届中国一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搭建与东盟在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平台,扩大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五)积极争取支持防城港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2021年7月16日,自治区中医药局黎甲文局长向国家中医药局汇报工作时提出请求支持防城港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中医药局表示支持试验区建设,待试验区的试验主题确定、建设方案明确,时机成熟之后,支持防城港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同时协助防城港市到已建成的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交流学习。
(六)2020年防城港市中医医院成为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规划布局,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科研创新与开放发展
积极谋划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鼓励支持试验区社会力量建设高质量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机构、中医药产业园,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中医医疗服务,加快试验区高水平建设。四川中医药科学院与广西桂海集团开展科学研究 医疗康养促进健康服务的合作,建设四川中医药科学院防城港产业技术分院、防城港中医药产业园,助推试验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推进老挝药用植物园建设,与东盟国家开展药用植物资源普查、编写草药典,研究制定药用植物国际标准体系。支持区内科研机构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研究与制定,为中医药“走出去”奠定基础。
三、多措并举,推进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级资金和项目,助力防城港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育,为防城港市中医药民族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后备队伍保障。2017年安排中央补助广西资金9万元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黄兰花参加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3万元支持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遴选中医药继承人,参加广西贫困地区中医民族医师承人员培训项目。2018年安排中央补助广西资金9万元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黄在萍参加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2019年安排中央补助广西资金27万元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叶敏、黄德金和赵权分别参加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安排自治区资金100万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脑病科和妇科建设,做大做强特色专科。2020年防城港中医院获批国家第三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志中医住院医师自主培养迈上新起点。2021年安排自治区资金50万元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基地招收首批30名学员;安排自治区资金30万元支持防城港市中医医院的名中医徐奎建设广西名中医传承工作室。
四、出台措施,助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自治区中医药局印发了《中医非药物疗法第一批操作规范(试行)》,制定了常用中医外治法、针灸类、推拿类三大类共30种中医非药物疗法操作规范,推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推广工作。(二)自治区医保局出台《关于将部分民族医技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1号),将诊疗技术规范、临床治疗效果明确、参保群众接受度高的壮医药物竹罐治疗、壮医药线点炙治疗等17项壮、瑶医技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最高报销比例)支付。适当提高壮瑶医技法的医保,17项壮瑶医技法的医保支付标准比类似中医技法项目高20%-60%,促进民族医技法的传承和发展。(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治区医保局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桂医保发〔2021〕3号),2021年广西医保药品目录共有药品3860个(含广西企业生产的独家药品167个),其中中成药1470个,协议期内谈判中药饮片892个。(四)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药监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48号),明确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制剂可在全区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规范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的政策,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提供政策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医保局、药监局等部门一起,充分发挥试验区的中药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区位优势,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积极谋划高水平将中医药壮瑶医药融入试验区建设,做好广西壮瑶药等民族药品纳入《中国药典》民族药范畴工作,推动将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试验区深化与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感谢您对试验区传统医药发展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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