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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 -yb体育官方

2022-04-20 17:40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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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的部署,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着重推进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中药质量提升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壮瑶医药保障。

一、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系列决策部署

(一)加快专项规划和方案的落地实施。对标对表《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和主要发展指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重点任务、重点事项清单、重大项目建设要求,加快实施,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编制《广西“十四五”中药材种植业专项规划》,印发实施《广西生物医药产业倍增发展实施方案》《广西中药民族药产业倍增发展任务分工方案》,出台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精准引导因地制宜加快产业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投资促进局、林业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确保中医药早期干预、全程使用、全面覆盖,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落实“四早”要求,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设置管理。强化院感防控工作。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大化、资源、上思、苍梧、金秀、宁明等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城市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市县级三级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及其基层工作站建设,持续推进基层中医馆建设。开展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建设。深化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治区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龙头中医医疗机构。力争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加快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二期工程(南地块)、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凤岭南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等项目建设,全力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水平。(自治区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中西医结合协作能力。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开展中西医结合试点。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5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持续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工作。(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医保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技术评估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yb体育官方的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自治区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建设,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八)加强院校教育。支持广西中医药大学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育力度,推动中医药相关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中医药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加强师承教育,推动中医学“5 3”专业本科毕业实习改革,通过师承门诊教学促进学校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继续开展中医类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持续培养桂派杏林医学生。(自治区教育厅、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广西中医药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别分梯队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实施广西名中医培养工程,培育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国家级人才后备人选;开展岐黄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广西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中医优秀人才、中医药骨干人才等培养项目,构建中医药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有机衔接、壮瑶医药融合其中的高层次人才梯队;实施中医药薪火人才培养工程,着力提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妇幼中医人才培养等项目,多措并举强化基层人才服务能力。(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打造“名中医”品牌效应。加强名中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深入挖掘传承名中医学术思想,做好新晋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表彰宣传工作,筹备第二届桂派中医大师、第四届广西名中医评选工作。规范化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做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大力培养学术传承人。充分发挥名中医“传帮带”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名中医八桂行”活动,建设一批广西名中医工作站,扩大名中医品牌效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基地建设。优化提升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中国(广西)-东盟传统药物研发中心,推进国家药监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国际生物毒素研究中心建设,持续建设自治区中医药领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科技厅、药监局、发展改革委,广西中医药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提质增效科技专项计划。采用揭榜制等形式,聚焦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实施“桂十味”、壮瑶药、中成药二次开发、医疗机构制剂、药食同源和中药配方颗粒等六大产品提质增效工程,打造中药民族药产业集群。(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医药局、药监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品牌意识,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十三)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做好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广西工作成果整理,建设普查实物库、数据库,出版系列丛书,促进普查成果转化。建设自治区级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自治区中医药局、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道地药材产业发展。以“桂十味”和31种区域特色药材为重点,推进中药材基地示范县建设,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支持林草中药材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中药材“种养 产地初加工 专业化储存”为一体的示范基地建设,发挥中药材产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独特作用。(自治区中医药局、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抓好中医药 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中医药与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升级版。开展中医壮瑶医康养人才培训与适宜技术培训,鼓励示范基地开发针对不同健康需求的药膳品种,制定不少于40种药膳食谱,加强示范基地中医药赋能。(自治区中医药局、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引进培育中药龙头企业。举办首届广西中医药产业博览会,打造区域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制定2022年广西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重点对接引进华北制药、修正药业、科伦药业、迪安生物、华兰生物等产业上下游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自治区中医药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广西中药壮瑶药材标准体系。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修改工作,制定一批具有广西特色中药壮瑶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满足临床需求。制定落实《广西鲜切药材品种目录》《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自治区药监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优化中药民族药管理机制。成立广西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制定广西民族药认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广西民族药认定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服务“一带一路”,推进中医药合作交流和文化繁荣

(十九)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交流合作,推动桂澳道地药材联合创新研究中心、桂澳中药质量研究联合实验室提档升级。举办第七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推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外事办、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民政厅、药监局,广西中医药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开展“十个一批”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丰富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推广形式。开展中医药古籍、验方挖掘整理、学术传承、活态传承保护等工作。建立自治区级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健康长寿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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