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
(三)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九)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30号),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内设处室有5个,具体为:办公室、规划产业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医政处、科技教育处。
(二)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为公益二类单位,具体包括: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情况。
自治区编委核定中医药局机关及所属部门人员编制680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654名、机关后勤控制数2名。
(二)实有人数情况。
1.在职实有人数56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39人。
2.离退休人员550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47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6902.71万元,同比上年43531.55万元减少6628.84万元,同比减少15.23%;2023年支出总预算36902.71万元,同比上年43531.55万元减少6628.84万元,同比减少15.23%。减少的主要因素是:自治区中医药局将2023年部门预算中的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项目和中央补助项目全部按任务量相应分配给到各区直单位(含卫生健康委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并已列入各区直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按照强龙头、突特色的思路,划转至三家区直中医医疗机构拟集中打造特色重点项目的资金量较上年度增加较多,因此导致2023年收入及支出总预算减少。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6902.71万元,同比上年43531.55万元减少6628.84万元,同比减少15.23%。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00.96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同比上年13809.05万元减少1308.09万元,同比减少9.47%。其中:
1.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1292.96万元,同比上年12171.55万元减少878.59万元,同比减少7.22%。减少的主要因素有:自治区中医药局将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按任务量相应分配给到各区直单位(含卫生健康委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并已列入各区直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按照强龙头、突特色的思路,划转至三家区直中医医疗机构拟集中打造特色重点项目的资金量较上年度增加较多,因此留在我局预算中的额度较上年出现了7.22%的减幅。
2.中央补助资金1208万元,同比上年1637.50万元,减少429.5万元,同比减少26.23%。减少的主要因素是:2023年中央资金由国家下达实施任务后,已按任务目标分配到各项目单位,并由各单位编入部门预算。因此中医药局2023年中央资金预留在本级的资金较上年度减少。
(二)事业收入18722.37万元,同比上年18912.03万元,减少189.66万元,同比减少1.00%。
(三)其他收入1766.79万元,同比上年1631.13万元,增加135.66万元,同比增加8.32%。
(四)上年结转结余3912.59万元,同比上年9179.34万元减少5266.75万元,减少57.38%。减少的主要因素是:因在2022年度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各单位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大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因此2023年存量资金比2022年大量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6902.71万元,同比上年43531.55万元减少6628.84万元,同比减少15.23%。分类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232债务付息支出”4类,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5%,同比上年1828.12万元减少8.05万元,减少0.44%。
(2)210卫生健康支出31545.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79%,同比上年34097.81万元减少2552.79万元,减少7.49%。减少的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资金暂留在本级的资金数较上年减少,因此总数减少;二是因中医药局已将2023年项目资金从源头上划转到各区直单位(含卫生健康委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特别是划转至三家区直中医医疗机构拟集中打造特色重点项目的资金量较上年度增加较多,因此预留局本级资金减少。
(3)221住房保障支出630.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6%,同比上年640.74万元减少10.11万元,减少1.58%。减少的主要是因为人数的减少,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
(4)232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上年267.57万元减少267.57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骨伤医院经开区新院建设的政府专项债券所产生的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根据国库有关规定,调整支出功能科目和政府经济科目后合并在卫生健康支出中,不再在债务利息支出中体现。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本年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723.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4%。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157.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4%,同比上年3896.28万元增加261.38万元,增加6.7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868.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18%,同比上年808.56万元增加60.39万元,增加7.47%。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6.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7%,同比上年688.85万元增加7.97万元,增加1.1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827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6%。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3203.31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46.70%,同比上年13222.38万元减少19.07万元,减少0.1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0.21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42.27%,同比上年15374.05万元减少3423.85万元,减少22.27%。减少的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资金暂留在局本级的资金较上年减少;二是因中医药局已将2023年项目资金从源头上划转到各区直单位(含卫生健康委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特别是划转至三家区直中医医疗机构拟集中打造特色重点项目的资金量较上年度增加较多,因此预留局本级资金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较大。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11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0.17%,同比上年187.96万元减少139.85万元,减少74.40%。主要是广西骨伤医院减少了项目中在编人员的小孩统筹等预算安排,结合资金使用情况,基本支出已满足该项的支出需要,因此无需在项目支出中再安排。
④资本性支出3070.67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10.86%,同比上年2388.58万元增加682.12万元,增加28.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广西骨伤医院为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及康复服务能力,用于急诊科、内科、重症医学科及康复科相关医疗救治及康复的设施设备支出增加。
⑤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上年267.57万元减少267.57万元,减少100%。主要是骨伤医院经开区新院建设的政府专项债券所产生的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根据国库有关规定,调整支出功能科目和政府经济科目后合并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不再在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体现。
(3)结转下年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290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同比上年6697.32万元减少3790.33万元,减少56.59%。减少的原因:广西药用植物园课题经费减少且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课题经费同时在支出,因此结转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00.96万元,同比上年13809.05万元减少1308.09万元,同比减少9.47%。
1.本年收入12500.9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上年13809.05万元减少1308.09万元,同比减少9.47%。减少原因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因中医药局已将2023年项目资金从源头上划转到各区直单位(含卫生健康委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特别是划转至三家区直中医医疗机构拟集中打造特色重点项目的资金量较上年度增加较多,因此预留局本级资金减少。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0.96万元,同比上年13809.05万元减少1308.09万元,同比减少9.47%。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同比上年711.35万元增加24.64万元,增长3.46%。
2.210卫生健康支出1145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6%,同比上年12818.38万元减少1360.61万元,减少10.61%。减少的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资金暂留在本级的资金数较上年减少,因此总数减少;二是因中医药局已将2023年项目资金从源头上划转到各区直单位(含卫生健康委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特别是划转至三家区直中医医疗机构拟集中打造特色重点项目的资金量较上年度增加较多,因此预留局本级资金减少。
3.221住房保障支出3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6%,同比上年279.32万元增加27.88万元,增长9.9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00.96万元,同比上年13809.05万元减少1308.09万元,同比减少9.47%。其中:1.基本支出413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6%。2.项目支出836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94%。按项级功能科目划分: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3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77.25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76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45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局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0101 行政运行389.61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在编在职人员的人员支出和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3.4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正常运转、宣传、工作会议、培训、差旅、评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扶贫、修缮等支出。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795.1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支出。
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1729.87万元,主要是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用于绩效工资及相关日常运转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0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公务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4.2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05.3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正常运转的支出、开展其他相关业务所需的设备购置和实验室设备购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7.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693.0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骨伤医院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经费及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补助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3.09万元,同比上年3841.07万元增加292.02万元,增长7.60%。
(一)人员经费。人员经费3500.31万元,同比上年3208.57万元增加291.74万元,增长9.09%。
(二)公用经费。公用经费632.78万元,同比上年632.5增加0.28万元,增长0.0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资金(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资金(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30.62万元,同比减少26.87万元,减少46.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主要是按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待年中使用时再向财政厅申请追加解决,不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90万元,同比上年34.87减少10.97万元,减少31.4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0万元,同比上年34.87减少10.97万元,减少31.46%。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局2022年中调拨减少一辆公务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6.72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1.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举办广西首届中医药产业交流大会,届时将有国家及外省相关单位领导嘉宾参加,再加上随着疫情防控“国十条”的出台,公务交流活动较往年将相应增多,因此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行政运行预算491.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35.81万元,增长7.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长原因:一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二是新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三是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个补、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649.56万元,同比上年3860.52万元减少210.96万元,减少5.46%。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19.8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4.24%,同比上年451.85增加67.95万元,增加15.04%,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2.09万元,占比33.11%,服务类采购预算347.72万元,占比66.89%;分散采购预算3129.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5.76%,同比上年3408.67万元减少278.89万元,减少8.18%,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03.05万元,占比48.02%,工程类采购预算783.70万元,占比25.04%,服务类采购预算843万元,占比26.94%。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6.80万元,同比上年1879.18增加127.62万元,增加6.79%;单位资金1642.76万元,同比上年1981.34减少338.58万元,减少17.09%;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车辆编制数19辆,实有数9辆,其中:行政与参公单位2023年编内车辆实有数1辆(一般公务用车)、事业单位2023年编内车辆实有数8辆(包括:轿车4辆、旅行越野车4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中医药局(含本级及直属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中共有37个重点项目涉及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总量14581.83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项目36个,资金总量7105.3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总量5361.02万元;单位资金总量1114.5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总量629.75万元),补助市县项目1个,资金总量7476.50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预算如下表: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年度绩效目标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 | 230.00 | 表10-1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评审劳务费 | 57.00 | 表10-2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财务管理业务专项经费 | 23.00 | 表10-3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 190.00 | 表10-4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法律顾问经费 | 15.00 | 表10-5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中医药文化交流及宣传专项经费 | 155.00 | 表10-6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专项经费 | 98.00 | 表10-7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142.00 | 表10-8 |
41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补助市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资金 | 7,476.50 | 表10-9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药材购置经费 | 395.00 | 表10-10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科研合作项目及课题专款 | 829.85 | 表10-11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专项 | 62.00 | 表10-12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 7.00 | 表10-13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 | 100.00 | 表10-14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检验检测中心(cma)实验室改造项目 | 171.79 | 表10-15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 | 369.00 | 表10-16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中医药文化交流及宣传经费 | 15.00 | 表10-17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 50.00 | 表10-18 |
41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295.00 | 表10-19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安全生产项目 | 6.80 | 表10-20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项目 | 825.00 | 表10-21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中医药文化交流及宣传经费 | 174.00 | 表10-22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 | 571.21 | 表10-23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 50.00 | 表10-24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 182.00 | 表10-25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27.66 | 表10-26 |
412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70.00 | 表10-27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专项经费 | 116.00 | 表10-28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 302.80 | 表10-29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 20.00 | 表10-30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政府专项债券利息项目 | 325.00 | 表10-31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 | 3.00 | 表10-32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专项经费 | 16.00 | 表10-33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 | 10.00 | 表10-34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广西骨伤医院门诊楼装修改造项目 | 500.00 | 表10-35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经费 | 50.22 | 表10-36 |
41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651.00 | 表10-37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注:由于表格较多,附表头于后,网上链接公开全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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